近日,三水交警抓获一名
酒驾后拒不到案处理的违法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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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5月底,三水交警在乐平镇新政路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时,男子翟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被民警拦下,民警当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,结果显示为24mg/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翟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驾驶机动车,属于无证驾驶。民警依法对翟某开具强制措施凭证,同时要求其于15日内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。
事后,翟某多次拒绝交警致电通知,企图躲避法律制裁。交警连续3天到村走访,于8月22日将其抓获。
目前,翟某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、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,合并处以3300元罚款,行政拘留9日,扣留机动车。
三水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
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,杜绝酒驾
自觉维护公共安全
切莫抱有侥幸心理
企图逃避处罚
三水公安,就在你身边!
来源:交警大队、三水公安
编辑:李大米
审核:龙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