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严厉打击违法用地、违法建设行为,6月6日上午,芦苞镇出动工作人员50人、车辆7台,依法对东风渔村1号之一后的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,拆除面积64.99平方米。
在今年2月6日,芦苞镇收到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复函,认定芦苞镇东风渔村1号之1后的搭建物为违法建筑物。2月27日,芦苞镇相关职能部门对当事人梁某涉嫌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,现场约谈梁某要求其提供相关报建资料。然而,梁某一直未能提供报建资料,拒绝协助调查,也未按要求在2024年3月4日前自行拆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建筑物。
3月13日,芦苞镇相关职能部门向芦苞社区居民委员会受委托人龙某进行询问,证实东风渔村1号之1后地块建设的建筑物是由梁某建设的,以砖墙为底,星铁结构为棚顶的铁皮棚,面积64.99平方米。3月-5月期间,镇执法人员多次在芦苞社区居委工作人员的见证下,向梁某留置送达《行政处罚告知书》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《催告书》等文件,要求梁某履行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建筑物的义务,均遭到梁某无视。
5月8日,镇执法人员分别在梁某家门口、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外立面,以及芦苞社区居委会公示栏张贴了《佛山市三水区芦苞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公告》(〔2024〕(三)芦综执城建3号),限梁某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。如梁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拆除违法建筑,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。
由于梁某未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,6月6日,芦苞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芦苞镇东风渔村1号之1后违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。
本次违建拆除,显著改善城区市容市貌,消除铁皮棚存在的安全隐患,进一步保障人居环境整洁、有序、安全、和谐。接下来,芦苞镇将继续保持违建治理高压态势,及时掐灭违法建设苗头,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势头,真抓实干推动违建治理出成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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